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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滿地是長沙有名的地下商業街之一,開業至今已達11年。金滿地商業街規定的部分違約罰款事項。均為 朱炎皇 攝記者 朱炎皇
  “遲到第一次罰20元,第二次罰200元……”這不是某企事業單位的工作制度,而是一家物業公司對門店的管理規定。昨日,有市民撥打本報熱線96333投訴稱,長沙金滿地物業公司濫用處罰權,經營戶稍不留神就會被罰款。對此,該物業公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這不是罰款,是違約金。”
  經營戶反映
  遲開門代開門都要被罰款
  小芸(化名)在金滿地商業街開了一家女鞋店。前不久,因為路上堵車,她遲到幾分鐘,店子開門晚了,結果收到物業罰單,要求3日內去總服務台繳納20元違約金。小芸說,這不是她第一次被罰款了,“到年底,這種違約記錄累計達5次,還要罰1000元錢。”
  金滿地商業街的一些經營戶稱,金滿地有嚴格的開關門制度,早上10時5分開門,晚上9時30分關門。只要早上遲到了,即使只遲到一分鐘,如果被保安發現,就會開罰單;不能讓別人代開門,否則一旦被保安發現也要扣錢。
  在金滿地客服中心的牆上,記者看到張貼著一張《嚴重違約通知》:C區某號商鋪經營戶因與退貨顧客發生糾紛,“態度極其蠻橫且不服從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調解”,責令5日內繳納違約金5000元。
  去年6月10日,店家何先生的一位親戚來長沙看他剛滿月的小孩。何先生在未向管理方請假的情況下,將店子關門一個半小時。隨後一名保安來到何先生店里,說何先生違規,結果兩人發生衝突。第二天,何先生收到長沙金滿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張“罰單”,被要求繳納違約金7000元,並增交物業管理履約保證金7000元。
  記者調查
  違約罰款事項多達30餘條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開福區的金滿地商業街,從一個紅旗招展的入口走下去,只見大大小小的商鋪一個挨著一個。三三兩兩的年輕女子穿梭其間,偶爾停下進店瞧瞧。
  《長沙金滿地商業街購物指南》顯示,金滿地商業街位於長沙市開福區,南起中山亭,北至營盤路,全長609米,由6大時尚購物板塊構成。商業街2001年開建,2003年4月正式營業,至今已有商鋪1200餘家,是定位於大眾化、時尚化、特色化、多業態,集購物、餐飲、休閑、娛樂於一體的時尚商業街。該商業街由長沙鼎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統一物業管理和經營管理。
  金滿地的物業管理歷來以“嚴格”著稱。在金滿地招商部,記者看到一份《違約金支付標準摘錄》,從“推遲開門或提早關門”、“肆意浪費用水”到“私自移表、接電、接水”等,由物業規定的店家違約事項有30多條,違約金額從20元到2萬元不等。
  在金滿地經營女裝店的向老闆說:“物業嚴格管理可以理解,但一些做法有點不合理。什麼事都要扣錢,而被扣的錢究竟去哪了也沒有公示。”
  據瞭解,金滿地物業公司曾連續兩年強制商家春節期間開門營業,所用的招數也是罰錢。“金滿地物業不過是一個管理公司,和經營戶是一個平等的合作關係。物業公司怎麼有權來罰經營戶的款?”一些經營戶對這種“罰款管理”表示不滿。
  物業說法
  不是罰款,而是違約金
  “不是罰款,而是違約金。”金滿地物業管理公司客戶服務部有關負責人楊國明表示,經營戶入駐時都會與公司簽訂一份合同,這些條款在合同中都作了明文規定。這麼做也是為了規範管理。
  楊國明說,長沙一些地下商業街經營情況不理想,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管理不善,店家隨意開關門,導致人氣不旺。“金滿地商業街開業十一周年,能得到消費者的認可來之不易,是幾代經營戶、業主和管理公司共同努力的成果。”
  客戶服務部一名經理表示,經營戶被扣錢,如有特殊原因的,可在收到違約單後,到客服部來申訴。3天內經客服部調查核實的,物業會取消扣罰。“去年一共有10多個商鋪違約達到五次以上。”按照合同,經營戶如果有五次及以上的違約記錄,公司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但這些商鋪都表示會改正,希望還能繼續租賃下去,物業公司都給予了機會,沒有終止合同。
  律師觀點
  這是不公平的格式條款
  湘劍律師事務所王瑩律師稱,物業公司不是行政單位,並無權對經營戶進行罰款。同時,如果經營戶認為合同條款過於苛刻,有失公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消合同中該條款的約定。
  湖南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曙表示,為了提高商場人氣,商場方會在商戶租賃商鋪時,讓其簽關於營業時間的約定。如果雙方有白紙黑字的約定,約定可能不違法,但若出租方對商戶進行處罰或者罰款,就是違法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商戶是民事主體,只有省級以上的立法機構可以規定對民事主體進行處罰。“這是不公平的格式條款,商戶是可以拒絕繳納罰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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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
  一商場制定13條處罰事項
  2011年4月,西安西北商貿中心部分商戶沒有按規定鎖門,管理方將門店鎖上,要商戶交納200元後才能開鎖。根據西北商貿中心的《商場行為禁忌及處罰標準》,一共有13條處罰事項,其中處罰金額最高達5萬元,最低的是100元。
  上海:
  一服飾城規定租戶須7時開門
  上海興旺國際服飾城曾經規定,商場的1-2層租戶必須在早上7時開門營業,否則將受罰。不少商戶對這一項硬性規定十分反感,認為毫無意義。管理方稱,只是要求準時營業,且口頭上表示會進行處罰,實際上並未對任何一戶罰款。
  (本報綜合)  (原標題:遲開店門要罰錢物業說是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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