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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實行有償退出,由所在地政府給予補助,最高每畝可獲6萬元。在寧國市城鄉土地交易中心運行1年多的同時,該市《農村宅基地退出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出台,繼續探索城鄉統籌土地市場的改革試點發展模式,整合零星、閑置、低效利用的土地資源。
  據瞭解,該《辦法》明確,宅基地退出後,由寧國市組織復墾為農用地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原使用人予以補助。補助標準為,自願退出宅基地且今後不再重新申請宅基地的,對於法定範圍內的面積按照4萬~6萬元/畝予以補助,超出部分,按照2萬~3萬元/畝予以補助;自願退出宅基地但需重新申請宅基地的,應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在中心村或集鎮安排宅基地,新安排的宅基地面積低於原宅基地的,差額面積按照前項標准予以補助;農村村民占有多處宅基地,退出多餘宅基地的,按照2萬~3萬元/畝給予資金補助;宅基地使用人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按照2萬~3萬元/畝予以補助;辦法實行前已經退出並復墾為農用地的宅基地,按照1萬元/畝予以補助。
  同時,根據規定,退出的宅基地復墾為農用地後,依舊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原使用人為本村村民的,復墾後的土地優先由其承包經營。(記者 郜徵)  (原標題:寧國:閑置宅基地退出每畝可補助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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